根據民航規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UN38.3安全檢測報告。該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近日,各亞馬遜電商陸續收到了通知,要求自2020年1月1號起,..
400-801-8821 立即咨詢發布時間:2023-04-26 熱度:821
根據民航規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UN38.3安全檢測報告。該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
近日,各亞馬遜電商陸續收到了通知,要求自2020年1月1號起,電池制造商和經銷商必須根據聯合國標準UN38.3提供鋰電池測試摘要,這一新的全球要求適用于所有的鋰電池和含鋰電池的產品。
UN38.3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的第3部分38.3款,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則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UN38.3的測試需要注意兩個問題,一個是其中的高低溫循環一定是要測試滿7天的,不夠7天的機構一律不回認可,其次是其中的振動測試及撞擊測試對于電池的大小規格會有一定的限制,因此有些規格超標的電池是不能進行測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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